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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地处长江之滨的靖江市,南依沪宁高速东近江阴长江大桥,北靠宁通高速公路,与江阴、张家港隔江相望,交通十分快捷。公司创办于1993年,专业从事毛巾、棉布、化纤布生产销售。现已形成素色全棉、人丝、涤丝、缎边缎档、割绒缎 边缎档、印花、绣花、毛浴巾、茶巾、地巾、浴衣及其系列产品。现有员工4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人;公司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公司固定资产320多万元,拥有各类纺织专用设备100台套,年销售达3800万元;引进了当代先进的电脑编程输入系统,检测设备完善,配套设备齐全。我公司剑杆织机生产的毛巾布是加工中高档浴衣的理想面料。企业获得了ISO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多次被授予“明星企业”、“AAA资信单位”、“一级信用单位”等称号。
  公司一贯坚持以质量为本、恪守信誉、真诚合作、互惠互利,视用户为上帝的经营宗旨,工厂信誉和产品质量一直受到国内外客户的赞誉。公司产品远销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中东和东南亚各国,深受客商和用户好评。
  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来公司洽谈业务,发展相互间的贸易关系。

靖江市新华纺织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中有关内容,对该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及环境影响进行核实。根据企业自查报告结论,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一、结论1、选址合理性结论靖江市新华纺织有限公司现位于靖江市西来镇江平路 89-9 号,本次技改在现厂区内更新设备,淘汰比较老旧的 24 台剑杆织机,保留剑杆织机 48 台,新增 24 台喷气织机,通过更新设备可提高产品质量,且新设备比老设备噪声小,因此,本次技改项目更新设备不会增加环境噪声。
另外,公司在西来镇东来村 20 组租用厂房新增浆砂项目,项目主要是对巾被产品经线进行浆砂,属毛巾织造项目配套加工,本项目浆砂加工不对外经营。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达标,废气经有效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选址不在靖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内,符合靖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项目产业政策结论技改项目主要从事毛巾织造及浆砂配套加工,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修订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另外,项目建设经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号:2017-609700)备案同意备案通知书见环评附件。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
3、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结论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实现了达标排放,水、电能源利用率高。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本评价认为,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O95-1996)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本项目拟建地环境噪声质量较好,其昼夜噪声基本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2 类区标准。- 15 -
5、使用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现有厂区环境影响结论:废水:本次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主要更新设备,淘汰比较老旧的 24 台剑杆织机保留剑杆织机 48 台,新增 24 台喷气织机,并配套新增验布机,现厂区不新增职工,生活污水不变,根据技改前验收报告显示,技改前生活污水由西来村 22 队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废气:技改项目更换剑杆织机后在织造工段将产生棉尘,项目技改前织造车间已设置蜂窝式除尘机组收集棉尘,本次设备更换在原车间内,故新增设备仍利用原有除尘装置。同时根据技改前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周界外无组织排放的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
噪声:本次技改项目淘汰比较老旧的 24 台剑杆织机,保留剑杆织机 48 台,新增24 台喷气织机,喷气织机工作噪声在 87dB(A)左右,声源工作时段为昼间,新增设备与技改前相比,噪声有所降低,类比技改前的项目,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1 类标准,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噪声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为裁剪、缝边工段产生的废毛巾头及二检产生的次品毛巾,产生量共 10t/a;棉尘净化装置蜂窝式除尘机组年回收棉尘 0.5t/a。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尘、废毛巾头及次品毛巾,出售外单位综合利用。对外环境无影响。
浆砂车间厂区环境影响结论:
废水:浆砂车间厂区位于西来镇东来村 20 组,配备职工 20 人,职工少量生活污水(192t/a)排入厂区北侧星汇空调设备厂厕所内,该厂厕所粪便水定期由东来村村民浇灌农田不外排。
浆砂车间生产用水主要为锅炉添加水和浆料调配用水,项目锅炉用水 1250t/a,锅炉产生冷凝水 700t/a,去离子制备弃水 300t/a,该水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浆料调配用水 250t/a,该水在烘干时发水蒸汽形式挥发,不外排。
废气:技改项目浆砂加热、烘干配备 0.98t/h 燃生物质颗粒锅炉 1 台,燃生物质颗粒 150t/a,处理前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烟尘 350mg/m3、SO220mg/m3、NOx40mg/m3锅炉拟配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效率可达 95%,经处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 17.5mg/m3、SO220mg/m3、NOx40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引风机、整经机、浆砂机等,其声源工作时声级为 78~82dB(A),声源工作时段为昼间,项目选用低噪声源,声源合理布局。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西侧 20 米外敏感点处昼间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区标准项目昼间噪声不存在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主要固废是燃生物质颗粒物灰渣委托环卫所清运,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
6、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技改前生活污水用作农肥不外排,技改项目新增生活污水 192t/a,用作农肥不外排,不新增废水总量指标,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无废水总量控制因子。技改前棉尘无组织排放量 0.014t/a,技改项目新增无组织排放量 0.005t/a。技改项目燃生物质颗粒物烟气排放量分别为烟尘 0.0018t/a、SO2 0.001t/a、NOx 0.002t/a,项目新增总量为建议申请量,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总量指标。
总之,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修订本)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靖江市新华纺织有限公司现位于靖江市西来镇江平路 89-9 号,浆砂加工租用厂房位于西来镇东来村 20 组,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公司选址不在靖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内,符合靖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预测表明,项目建成运营后,不会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综上,评价单位认为,在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备可行性。
二、建议与要求1、建设项目实施后,要制订并落实必要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保管理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统一协调发展。2、加强管理,加强各种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物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公示发布单位:靖江市新华纺织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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